日期: 2025-04-09 17:30:11
随着我国企业积极“走出去”开展境外直接投资(ODI)。为规范这一行为,保障国家经济安全,引导企业理性投资,发改委与商务部构建了对ODI备案的双重审核机制。
商务部对ODI备案的审核有其特点。它主要管理企业的境外投资(不含金融类型企业),采用“备案为主、核准为辅”的方式。除限制类型项目外,地方企业境外投资项目通常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,央企则由国家商务部备案,部分地区备案权力已下放至市级。审核时,商务部侧重对“标的公司”进行审查,若同一境外投资项目存在多个中方投资企业,由投后持股比例较大的中方企业牵头备案。企业在领取《企业境外投资证书》后,需在2年内开展境外投资,否则证书失效。
发改委在ODI备案审核方面,取消了原先的预审要求即“小路条”制度。其适用范围有所扩大,投资主体直接投资或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(SPV)投资均受监管,且明确金融企业境外投资也在其监管范畴。发改委对境外投资活动进行了详细列举,对中方投资额的定义也予以明确。涉及敏感国家地区或者敏感行业的项目纳入核准管理,非敏感类项目实行备案管理。敏感国家和地区如与我国未建交、发生战争或内乱的国家和地区等;敏感行业包括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维修、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、新闻传媒等。
这种双重审核机制意义重大,通过多角度、多层面的把关,既保障了国家利益,又为企业境外投资提供了规范指引,降低投资风险。
企业在进行ODI备案时,流程较为复杂,涉及诸多材料的准备与部门沟通。舒心企服在办理ODI备案方面经验丰富,能够为企业提供专业、高效的服务,助力企业顺利完成ODI备案,成功开启境外投资之旅。